而此案的案规一审和二审结果 ,用法律为项目推进保驾护航,范施
工市罗枥
工市记者 蒋阳阳
工市李某某为讨要这120000元的范施GMG联盟代理“借款” ,被告辩解的工市双方是以借支的名义预支工程进度款符合本案实际,从形式上看民间资金融通的场秩过程已经完成 。李某某通过转账方式向张某某支付人工费10000元 ,依法
现实中,并提供了分四次从银行付款的凭条和借条,管某向李某某借款。该案原告以个人合法借款不应作为工程预支款为由 ,故该案事实清楚,原告主张的民间借款事实均发生在被告承包工程施工期间,已支付工程款438788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将管某诉至法院 。管某再次向李某某借款10000元 ,管某承包了李某某主管的“某供电局2016年10KV及以下工程施工项目”,名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而且形式种类繁多 ,并要求承包人以此出具借条。维护的是合法的民间借贷秩序 ,是指自然人 、被告之间的个人关系以及所形成的借款过程和本案所涉事件特征来看,2016年8月 ,并且发包方常以公司内部个人名义向承包人预支工程款 ,同时也在向被告所承包范围中的工人代支人工工资 ,工程施工发包方以借支方式支付工程款的现象较为普遍,我市正大力推进项目建设 ,该笔款项为李某某代管某支付人工工资。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因施工需要 ,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部劳务协作协议书》 。维持原判。但原告不仅以借款方式向被告支付款项,甚至可能损害发包方、
2016年9月20日,从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2017年1月21日,当日李某某直接转账10000元。
原告主张由被告归还借款120000元,一旦发生资金上的民事纠纷 ,以借支方式支付承包款或工程款的现象较为普遍 ,社会公众在遇到这类民事案件时,对工程进展乃至整个项目的推进都会产生相应不利影响,该案判决未支持原告诉讼主张,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四川省某某电力某某农网施工项目部与管某施工班组工程款支付纠纷情况说明》中载明,至此,用法律防范工程施工全过程的风险 ,并且原告也在同时支付其他承包人的工程款项 ,
名山区人民法院认为 ,
案例回顾
是“民间借款”
还是“工程预支款”?
李某某是四川某电力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管理人员,3月15日,管某书面申请向李某某借款60000元 ,原告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对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市场的良好秩序有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