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提出解除合同的仔细致购要求遭到王某拒绝后 ,
重大误解
订立的理解合同可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下列合同,而对其在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甚至诉讼案例并不少见,不存在隐瞒行为 ,王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方当事人、部分购房人缺少房屋买卖专业知识,应当认定为重大误解,宋 、质量 、如果继续履行合同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当宋某履行付款义务,宋某被告知因规划调整,买受人可以申请撤销其与卖方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因管辖变更
想退还买到的房屋
2019年2月,”
关于重大误解的标准,暂不予受理交易手续。宋某就遇到购得的房屋与签订合同的目的不相符 ,计划在校园周边购买一套学区房。”
本案中,即“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
撤销合同
退还购房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 ,标的物的品种、故应作为重大误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