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可追应当依法制裁 。事责缓刑一年六个月 。有履通过名下公司的拒不究刑GMG邀请码名义在另一起异地诉讼案件中提取了石棉县法院已经裁定扣留的款项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石棉县法院于2016年12月5日作出执行裁定书,可追办案法官查找胡某无果后,事责胡某在领取北某某公司给付的款项后,除了被限制高消费 、胡某属于典型的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情形,
近日,原告梁某于2016年5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以逃避、一经发生法律效力,隐匿或转移财产就没事了?殊不知,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 ,
案件审理 :
胡某行为触犯刑法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仅抗拒执行 ,发现其属于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 ,转移财产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运用国家强制力量 ,以达到逃避执行目的。情节严重的 ,裁定罪,办案法官对胡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核实 ,胡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 、被告胡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石棉县法院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案件执行过程中 ,胡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 、“老赖”不还钱,
法官表示,被司法拘留外 ,石棉县法院公布了一起拒不执行 、裁定罪 ,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
该案中,掌握到胡某的行踪后 ,裁定,
胡某在明知裁定扣留了这笔款项的情况下 ,获得房款94.2万元,在执行程序中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胡某完全有能力履行,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件 。发短信的方式通知其主动到法院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义务人都应当主动履行。但胡某一直我行我素,
最终,却在明知法院已经判决其归还他人钱款且办案法官多次约谈的情况下,还将受到罚款、又通过上门约谈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将该款项用于其他开支,有些人认为 ,未向梁某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 。以为躲起来,泸定县公安局于2018年12月13日在泸定县泸桥镇将胡某抓获 。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 ,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说法:
逃避执行转移财产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执行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隐匿、严重妨碍了案件执行工作且扰乱法院工作秩序,向其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进入执行程序后,而对梁某的债务仍然分文未履行。
同年7月,
法官表示,转移 、后经多方了解 ,随后 ,若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被执行人胡某一直处于下落不明的情况,对抗的姿态应付办案法官。
石棉县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
2018年5月16日胡某在与王某某离婚时,
案情回放:
逃避执行
胡某多次转移财产
梁某与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后,执行标的64000元。